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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外籍人员如何办理工作居留证(一年期)

上海外籍人员如何办理工作居留证(一年期)

文章来源: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电子政务平台 https://gaj.sh.gov.cn/crj/

 

一、办理条件:

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,可申请办理一年期居留证件:

1、来沪工作人员;

2、来沪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的人员。

 

二、办事的手续:

1、交验本人有效护照及签证原件;

2、提交本市住宿地派出所或本市宾旅馆,用当前有效护照登记的《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》原件及复印件(本市宾旅馆出具住宿登记单需证明住宿一个月以上);

3、提交填写完整的《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》,交一张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;

4、提交国内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6个月内出具的健康证明(18周岁以下和70周岁以上者免交);

5、提交单位申请公函(注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);

6、交验企业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证明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,不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(企业已备案或再次向本市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且工作单位不变的,可免提交);

7、提供下列之一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明:

(1)持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》提交《许可证》原件、复印件以及二维码内信息打印件;

(2)持L类《上海市居住证》B卡人员提交L类《上海市居住证》B卡原件及复印件;

(3)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的人员需提供文化部或市文化局批准演出的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》;

(4)海上作业人员提交《海上石油作业工作准证》原件;

注:

1、首次申请须亲自办理;再次申请可凭相关证明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亲属代办,也可登陆出入境电子政务平台(gaj.sh.gov.cn/crj/)预约申请;原居留证件期限届满,但在3个月之内续办的,可免交体检证明。

2、提交承诺书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》,可免交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》(但须在取得居留证件后十日内办理)。

3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为必要时需要面谈申请人,或要求提交其它补充材料(经济来源证明、姓名等信息变更证明、企业经营情况证明等),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,未在约定时间内接受面谈或提交材料的,予以撤销受理。

4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、换发、补发,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、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。

 

三、受理时间和地点:

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:

周一至周六 9:00—17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,周六仅受理证件)

 

四、办结时限:

申请材料齐全后,7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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